九江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15 11: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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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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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九江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市民政各项工作呈现出齐头并进、争先进位的良好势头。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党建引领,坚定把牢民政工作前进方向
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推动民政工作上台阶。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民政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党的意志,符合党中央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上。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相结合,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读党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对百年党史的了解,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坚持把学党史与办实事相结合,激励全局干部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动力,做到党旗飘扬在民政工作一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印发《关于研究制定市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的通知》,围绕11项“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调度,稳步推进,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成效回应群众美好期盼,真正让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人心、富有实效。
3.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以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深化拓展基层党建“365”行动为契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本。开设“党员微课堂”,结合“晨读一刻钟”活动,开展“红色家书”每日一读,有效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以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为抓手,扎实推动“上门听会”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有效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趋严趋实。找准党建工作和民政工作的结合点,推动党建与民政业务工作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中心工作上勇争先,作表率。
4.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五型”民政机关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举一反三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民政形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执行力、操作力和机关运转效能,巩固“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整治成果。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全年共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61项。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外出报告制度,主动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外出情况163人次。推行廉政档案制度向临聘人员延伸,建立廉政档案131份,实现监督“无死角”。全年2次完善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有效实现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
一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属性特点,切实提高站位、认真履职,全面落实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密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制定印发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施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监测预警等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评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行分类精准救助帮扶。全市困难群众约20万人,其中低保对象17.69万人、特困人员1.62万人、低保边缘户3350人、支出型困难家庭949人。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全市3.14万城镇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帮扶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65元、515元,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照料护理补助、城乡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提标提补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8.13亿元、特困供养资金1.43亿元。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新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874人。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临时救助1.3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780.22万元。不断强化社会救助能力。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低质量数据清洗和动态管理复核。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年累计完成核对42.42万人次,核对预警32.6万人次。推进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实行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县级备案制度,审核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2.未成年人关爱保障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市儿童福利院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市儿童医院、市特殊教育学校等专业院校合作,院内131名孤弃儿童养治康教水平显著提升。大力实施“明天计划”“助学工程”等孤儿保障救助项目。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参照城乡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全年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769.71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全面落实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市、县两级全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市未保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完善工作规则,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深入推进打造“浔暖益童”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本土品牌项目,通过专业社工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性的关爱服务。湖口县民政局认真履职尽责,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3.困难群体分类保障更加有力。全面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全面实行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托养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免费开展手术矫治康复、配置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具,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浔阳区主动作为,将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托养政策覆盖面扩展到低保群体。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市4250名留守妇女及1.5万余名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定期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劝助,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10人次。率先开展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区域性集中照料康养工作,有关做法在全省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被市委、市政府专刊转载。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安置力度,在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平台发布寻亲信息113条,帮助33人寻亲成功。
(三)协同创新,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年来,我局努力争取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得到加强。
1.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不断深化。圆满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市2233个村(社区)共选举产生“两委”成员12246人。对新任村委会主任开展培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民政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对新一届“两委”成员进行“二次体检”,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指导各地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彭泽县太泊湖农业开发区埠头村、庐山市华林镇缪家畈村村规民约被省级参阅文件刊载。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不断完善村(居)务公开和监督工作,都昌县中馆镇小河村、柴桑区狮子街道龙岗村被推荐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村。深入开展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指导德安县、湖口县等地先行先试,取得初步成效。积极推进“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社区创建,全市29个城乡社区被省民政厅命名为江西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社区。共青城市持续推进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经验做法多次在全省、全国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湖口县创新构建城乡社区民政为民服务“3334”模式,荣获全国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十佳典型案例。浔阳区民政局代表我省在全国业务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积极做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 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全市22人分别获评省、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2.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同步推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已建成运营,新建县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8个,覆盖率达50%以上。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40余万元资金,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现社会组织与村(社区)供给需求的有效链接。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不偏移。积极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依法依规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完善工作机制和综合监管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清理整治涉企收费行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企业累计减负510.6万元,惠及企业462家。武宁县多部门联合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缔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9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市167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
3.区划调整和边界地名管理稳妥前行。审慎推进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目标,就适时启动优化市城区行政区划设置开展前期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设立瑞昌市赛湖街道获批,完成永修县永丰垦殖场设街道办事处申报,完成柴桑区赛城湖街道、浔南街道报备申请。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调处庐山西海“三区”划界和九江石化产业园范围确定工作。完成省、县、乡三级界线年度联检任务,下发乡级界线联检五年计划。审批建筑物(住宅小区)名称28个、清理不规范名称4个。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应用,正式出版《九江市政区图》。
(四)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更好地满足保障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1.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创制。起草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动市政府出台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推动五类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全年完成新建公办养老机构6家、改造提升15家;新建市城区街道和县城城关镇嵌入式养老院24家,城镇街道嵌入式养老院覆盖率达100%;建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7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282个;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全年完成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535户。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全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高龄津贴发放。围绕关爱服务空巢、留守等老年人,建立落实党员干部日常巡访、定期探视、挂点帮扶三项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安心养老平台数据实现省市对接。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3910人次。积极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1人荣获二等奖、2人荣获三等奖。市社会福利院李青同志和欧阳晓艳同志分别荣获全省“最美养老院长”和“最美护理员”荣誉称号。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综合责任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风险防范和排查,切实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2.殡葬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制定出台全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启动编制九江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推动殡葬改革常态长效。在项目建设方面,完成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着力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推进2个示范性殡仪馆、3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22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示范化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瑞昌市、柴桑区持续加大投入,优化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德安县、永修县、彭泽县出台奖补政策,推动殡葬设施管理常态长效。在行业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全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要求,联合发改、公安等7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整治方案,分8个工作组实地督导各地工作情况。配合市数字公司开展“智慧殡葬”信息平台开发。在文明祭扫方面,结合清明节等时机,采取巡回广播、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等绿色祭扫方式,使文明礼办丧事、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祀成为广大群众办丧治丧的主流,持续巩固丧俗改革成果。
3.慈善社工事业加速发展。结合“中华慈善日”“腾讯九九公益”深入开展“一日捐”活动,全市有12万人参与捐赠,累计募捐善款853.49万元,获得腾讯配捐60.88万元,参与人数和募捐金额均位列全省地市第一。着力打造“爱满人间”主题品牌,支出善款物932.26万元深入开展助学支教、助医关怀、扶危济困、公益建设等救助活动,惠及困难群众近3万人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有益补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指导政策、服务标准和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工作成效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有关做法在全省推广。积极做好社工报考培训,培育壮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63人。完善发展志愿服务体系。全市共注册志愿者120余万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1.95万个,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为平台 组织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进基层,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进一步完善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提升站点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票种市场培育营销,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49亿元。
4.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规范。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和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市共完成婚姻档案电子化36万份,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78万份,按时移交历史涉外婚姻档案2000余份,为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打下坚实基础。指导市婚姻家庭协会在甘棠公园设立“婚恋角”,打造首个公益性婚恋服务平台。瑞昌市、武宁县、湖口县、彭泽县、共青城市等地开展婚前体检、婚姻登记、生育服务卡“三合一”的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试点,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共青城市积极推进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大力倡导婚事新办,有关做法走在全省前列。
(五)对标补短,着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年来,我局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作为,取得良好成效。
1.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积极响应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筹部署安排,全市“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场所、福利彩票站点严格出入管理,落实场所清洁消杀和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扎实做好社区(村)人员摸排,引导民政服务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加强相应措施,做到“人、物、环境”同防,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配合开展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储备不少于30日的防疫物资,加强监测预警,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这条底线。
2.精细化抓牢综治安全。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确保安全合规。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高于一切的理念,专题召开安全稳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扎实推进民政系统平安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信访受理和维稳值守,信访按时办结率100%,协调调度核查稳控重点对象90人次,实现了重要敏感节点期间上级要求“北京不进、南昌不去、本地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的目标。
3.便捷化推进管理服务。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4项清单事项,及时做好清单事项网上认领和公示,实现事项审批依据、要件、流程等均公开可查。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服务事项“六减一增”,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群众办事“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4.导向化抓强队伍建设。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按程序开展干部民主推荐和职级晋升,将一批年富力强、敢想肯干的干部调整安排到新的岗位,有效激励了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加大新闻发布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民政干部的群众认可度、社会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今年6月,都昌县民政局退休干部周裔开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二、特色亮点工作
在做好民政各项工作的同时,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坚决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多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一)民政服务元素融合走出新路子。我局将推进民政服务元素融合作为夯实和延展民政基层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湖口县、彭泽县、德安县、浔阳区、濂溪区等地开展试点。目前,湖口县民政局探索形成了“3334”工作经验,即三个载体:社区服务中心,基层民政力量,社区功能用房;三张清单:服务对象清单,民政服务项目清单,民政工作事项清单;三项功能,城乡社区自治功能,“一老一小”为民服务功能,城乡示范社区引领功能;四项机制,责任传导机制,需求反馈机制,分级分类互动机制,监督评价问效机制。德安县民政局自主开发民政综合数据与基层服务深度融合一体化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以数据融合协调推进全县民政工作和服务全景呈现,统筹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全方位提升,调度推进民政服务在县乡村组全面覆盖,精准关联百姓需求全层次深度融合,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总结推广彭泽利用融资平台投入模式,加大设施建设力度,从供给、服务、保障“三端”发力,解决建设融资、设施落地、稳定运营等“三难”瓶颈。彭泽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法被省委改革动态转发。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超额完成街道层面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完善信息平台对接供需两端,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逐步构建政府补得起、社会办得起、老人用得起、服务可持续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湖口县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域覆盖,永修县申请地方专项债1.8亿元用于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三)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拓展新模式。立足九江实际,在组织架构上: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采取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点、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县(市、区)及市级层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的架构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在功能整合上:县(市、区)及市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与同级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合而为一,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在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在服务运转上:通过社会工作机构收集反馈需求、县(市、区)民政部门打包购买服务、本地社会组织分项承接服务的模式,大力提升基层为民服务能力。目前,我局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制定《九江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管理和服务操作指引(试行)》等文件,今年9月民政部慈善社工司副司长带队到我市彭泽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我市社工站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认可。
(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展现新作为。在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精神病患者集中照料康养,努力为患者和监护人解决实际困难,争取从根本上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条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意见。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等。开展全市特困人员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精神病患者人数情况,分类实施兜底保障,快速推进集中照料康养。二是确定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在全市通过比选评估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实行集中收治。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医护力量,切实为集中对象提供优质的生活治疗服务。三是做好沟通动员,签订服务协议。与每一位拟集中对象进行协商沟通,征得其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对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不力的患者全部实行集中。集中前,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签订照料康养协议,乡镇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和家属代表陪同进行病情评估并办理入院手续。四是定期评估探视,实时监督管理。指派专人不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指导,查看集中对象生活照料、治疗康复等情况,确保集中对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中精神病患者有1147人,已到医疗机构实行集中照料康养658人。
(五)儿童服务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坚持做精做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一是精准识别。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在全市开展全覆盖走访探视活动,建立完善儿童福利工作台账,做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全市共摸查3200余儿童,已纳入保障1327人。二是优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资金536万元,培育引进11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开通未成年人服务热线17个,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已开展个案服务282个,社工小组服务84个,累计服务儿童12289人次。三是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县乡下沉,目前全市已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4个,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站16个,乡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示范点12个,村级示范点34个,打造了504个“儿童之家”,基层服务平台有力夯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虽然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民政事业发展各地区各领域间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导致部分工作推进不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规范化程度不高,示范社区创建和创先争优意识不够;社会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养老设施项目建设滞后,养老机构尤其是民营机构消防和食品安全仍有差距;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待提升,移风易俗仍需深化;社会组织监管和培育还需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总体仍然较低;福彩发行和福彩公益金管理与先进地市比还要加大力度突破赶超等等。
2022年,我局将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市“两会”会议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紧盯主要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举措,狠抓落实。一是持续坚持保障基本民生。深入贯彻全会提出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持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发展地名公共服务,提升婚姻、殡葬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