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邵惠民)11月18日凌晨,有热心群众拨打120,在德安县永兴路发现一名疑似流浪人员晕倒在路旁,县人民医院立即派出救护车进行救治,诊断为突发性脑溢血,在人民医院急救下,患者从生死线被救了回来,但基本失去行动能力,处于瘫痪状态,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王科长与患者交流中模糊得知,该患者是永修县艾城镇人。将信息反馈给县救助站后,王科长积极配合县救助站向周边群众打听,并主动与永修县取得联系,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终于查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患者姓张,为永修籍流浪人员,父母离世,后因故离婚,女儿也不知所踪,此后便一蹶不振,经常饮酒,醉酒后便在街头或小区内露宿。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规定,张某应由户籍地政府负责安置,德安县救助站立即与永修县救助站联系,协商护送张某到永修县救助站安置事宜。在病情稳定后,25日上午,张某在德安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和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护送下返乡,并在永修县救助站得到了妥善安置。